把车停路边吃碗面,停车费10元,面10元,你会交停车费么?这问题可比老婆和亲妈掉水里先救谁好答多了。
10块钱影响我攒彩礼了,不交!
上有老下有小,10块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10块钱,这是一个能压垮多少房贷狗的数字啊!?
……
总之!不交!!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就不交咋的?!
做了一辈子的守法好公民,却坚决不交路边停车费。这种人可不占少数。
所以如果此前你一直都乖乖掏路边停车费,那么以下内容恐对你的心脏造成伤害,建议直接拉到文末点赞后退出 ^—*
搜索“路边停车不缴费”,即刻抵达网友的“欠费金额大PK”赛场。随便揪一个路人身上都负债累累,个个都你欠5000我欠8000的,但却是“磁悬浮负债”主打一个债多不压身!
甚至有一条高赞评论说“建议各位一定要交啊!不然像我一样不交不交,慢慢就上瘾了~”
好了,严肃点。让我们回归到最朴素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路边停车费这玩意儿?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它不合法啊!
所以路边停车收费,到底合法么?
不合法。但咱别听到这仨字儿上去就莽。
的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土地是国家的,属于公共资源。已经缴纳了车船使用费,也按要求交税,其实已经为使用道路权缴纳了费用,所以再强制收取费用就是违法的了。
所以就有不少人分享自己的经历表示:不交停车费根本不用担心被告,对面都是纸老虎根本不会真的起诉!还有网友说:有一家公司告别人不缴费,反把自己人折了俩进去!
看样子,不交路边停车费真的大丈夫?
倘若路边停车收费不合法,那为何有人不但还真就因此被告上法庭,还败诉又赔钱?
江苏淮安的唐先生从法院里出来的那一刻,人都麻了。他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共计路边停放548次,欠了7333.18元停车费,且在催要后依然拒缴,最后被停车管理方“淮安联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判决结果各位也知道了,唐某需支付该公司停车费7333.18元,还没完,还要加上逾期付款的利息。
明明不合法,为什么法院却站在停车管理公司那一边?其实合法与否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唐先生这事儿做的属于“莽”的范畴。在这个案例里,停车收费路段的明显位置就摆放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并在公示牌上标明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甚至人家连投诉电话、咨询电话都写了。
关键是这家公司和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签了停车特许经营合同(《淮安市市区停车场智能收费管理系统(一期)项目(PPP模式)项目合同》),合同有效期整整13年。起诉唐某的时候,距这份协议过期还有8年,即从2018年至2031年。
咱就是说,这是那种可以成功赖账的情况么?这小唐未免也太没眼力见了吧。“赖”路边停车费是一门技术活儿!讲究用巧劲儿“赖”,而不是霸王硬赖。杀敌一千自损两千五能图啥?
贴心51倾情总结:路边停车,擅自收费不合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则合法。各位可根据“唐怨种”案例中的情况,自行对标斟酌,审时度势看这局能不能赖。
再说说令大家伙胃里抽抽的另一个问题:不交路边停车费,会影响征信?
放tm的屁!这简直是危言耸听!(但还是建议你看完)
停车费不交一般不会影响征信。具体须根据地区进行判断。只是停车账户会一直处于欠费状态,但一般不会影响征信。
请回答一道阅读理解题:上述这段话的主旨大意是什么?
不交路边停车费不会影响征信
不交路边停车费会影响征信
不交路边停车费有可能影响征信
选AB的车友们叉出去罚站,读这么多年书没人告诉你遇事不决就选C?
在对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欠缴路边停车费是否影响征信,只能说虽然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还没启用这个处罚机制,但有的地区比如深圳,这么干就容易出事儿知道吧?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赫然写着:使用人应当按照道路停车管理单位的提示,补缴停车使用费。在使用人足额补缴费用前,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拒绝该使用人使用道路停车位,并按照规定将有关记录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当然,这种必杀技也不会轻易用。只有在情节很恶劣,比如屡欠不缴的时候才会用。
最后一个问题,不交路边停车费会影响年审么?
其实吧,这话问的还蛮莫名其妙,天马行空的。
因为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条件。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层“上下级关系”,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这是高于地方性法规的。
说人话就是:年审机构不能因为欠缴停车费就拒绝履行它应有的职责。
这一条条看下来,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欠着停车费,却丝毫不怕“滚水烫”了,因为很可能滚水压根儿烫不到他。
来来来!评论区分享一下你的路边停车的“光荣负债情况”,你们因为欠路边停车费发生过什么情况?说出来让大家伙儿开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