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旁,一辆小车被丢入流花溪中。据知情群众介绍,该小车属于福州融信白宫A区一名业主,因其占用了他人车位且拒绝挪车,19日晚,原车位业主一气之下叫来了叉车,还对移车过程进行了拍摄记录。在当晚记录的视频里可以听到:“一直叫他移车,他当我感冒了?那我直接把车丢到溪里去,这部破车我也赔得起!没事。”
20日上午,公安民警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与调查。不过,丢车一时爽,这位丢车业主可能面临怎样的后果呢?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表示:丢车业主的冲动之举或已触犯刑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除赔偿财物损失外,可能还将面临法律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且事出有因,公安部门或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对其拘留或罚款。
律师建议,如遇车位被占用且对方拒绝挪车的情况,可以通过报警解决,让公安出面协调将车辆拖离车位,所产生的绕路费、挪车费等,可要求占用车位的车主来承担相应责任。或通过物业帮忙协调解决,尽量不采取这种过激方式。
20日,仓山分局发布通报,该名业主及叉车司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